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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润根受审 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56.1万元

来源:大皖新闻    时间:2023-06-30 03:05:3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皖新闻讯6月27日上午,江西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润根受贿案在吉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邀请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场旁听庭审,接受“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告人李润根担任吉安县天河镇党委书记、梅塘镇党委书记、永和镇党委书记、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56.1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润根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让旁听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程序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也清晰还原了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让大家真切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我认罪悔罪,感谢党组织及时纠正我的错误,避免了我滑入更罪恶的深渊......我接受法庭对我的审判,今后努力改造,好好做人。触犯党纪国法的教训和代价十分惨痛,希望各位曾经的同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我为鉴,切记遵纪守法,牢牢守住底线,不要步入我的后尘。”

在庭审最后个人陈述环节,李润根表示深刻忏悔,并给旁听的党员干部以忠告。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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